二十一、做各種宗教儀式
要衡量喪家經濟情況來做宗教儀式,例如:做七、做旬、做功德,可量力為之,在做時不要吵到鄰居。
二十二、守靈
守靈其實就是陪伴,在停柩期間,子孫寸步不離,夜晚則是在柩旁舖蓆而眠,叫做『睏棺腳』,有晨昏定省之用意。
二十三、香奠、答紙及牲醴
往生者的親朋好友會包奠儀給喪家,以奇數之金額,以免重喪。香奠是要給喪家買香料,喪家收到香奠,要用毛巾答禮,叫作『答銀紙分』。日據時代,因毛巾生產過剩,官方鼓勵喪家給前來弔唁的親朋好友擦汗,或給扛棺的人擦汗,因而沿用迄今。牲禮由喪家代辦。
二十四、印製訃聞及分送
請專家印製訃聞,內附位置圖,於出殯一星期前分送給親朋好友,千萬不要亂發,否則引來不悅及批評。
二十五、喪燈、喜燈之懸掛
除了廳堂兩盞喜燈之外,逢喪事要加掛兩盞喪燈於廳堂之外,以區別停柩在堂跟出殯後,讓人了解。
二十六、轉柩
由禮儀師來主持、台柩人員台之,從廳堂移置會場,由長子及長孫各杖與招魂幡請香爐及靈位至會場安靈。原移出之置棺位要放桶箍(團結)、發粿十二粒、丁仔粿十二粒(富貴添丁)、碗、筷十二付、木炭火爐除穢興旺。
二十七、家奠禮、公奠禮
在未埋葬之前皆曰『奠』,不曰『祭』,家奠禮是家屬和外家親戚依序三跪九叩行禮如儀。團體拜奠為公奠,家屬在兩側答禮。
二十八、安釘禮
因為入殮時即封釘了,出殯當天若依禮俗,還要封釘,只是象徵意義,現今有檢察官及法醫,對於死亡原因都可以有很清楚的了解,才會開立證明書。
二十九、啟靈(發引)、送葬隊伍、跪辭
抬棺起來後,要把柩凳踢走,子孫要跟著爬起來執拂,不捨親人離開,走出門外約一百公尺,家屬向後轉跪下辭客,通常外家是不送往山頭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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