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著名苗族作家沈從文在他的一篇文章裏寫道:『經過辰州(今沅陵),那地方出辰砂,且有人會趕屍。若眼福好,必有機會看到一群死屍在公路上行走,汽車近身時,還知道避讓在路旁,完全同活人一樣。』

說起趕屍的起源,民間有書記載道:相傳幾千年以前,苗族的祖先阿普(苗語:公公)蚩尤率帶兵在黃河邊與敵對陣撕殺,直至屍橫遍野,血流成河。打完仗要往後方撤退,士兵們把傷兵都抬走後,阿普蚩尤對身邊的阿普軍師說: 『我們不能丟下戰死在這裡的弟兄不管,你用點法術讓這些好弟兄回歸故里如何?』阿普軍管說:『好吧。你我改換一下裝扮,你拿「符節」在前面引路,我在後面督催。』   

於是阿普軍師裝扮成阿普蚩尤的模樣,站在戰死的弟兄們的屍首中間,在一陣默念咒語、禱告神靈後,對著那些屍體大聲呼喊: 『死難之弟兄們,此處非爾安身斃命之所,爾今枉死實堪悲悼。故鄉父母依閭企望,嬌妻幼子盼爾回鄉。爾魄爾魂勿須徬徨。急急如律令,起!』原本躺在地上的屍體一下子全都站了起來,跟在阿普蚩尤高擎的『符節』後面規規矩矩向南走。敵人的追兵來了,阿普蚩尤和阿普軍師連手作法引來『五更大霧』,將敵人困在迷魂陣裏……。因是阿普軍師所『司』(實施、操作意)之法術讓大家脫的險,大家自此又把他叫『司』;又由於阿普老司最後所用的禦敵之實乃『霧術』,而『霧』 筆畫太多難寫,於是改寫成一個『巫』字取而代之。其實,這巫字也是個象形文字:上面一橫代表天或者霧,下邊一橫則代表地,而中間的那一豎就表示『符節』了;豎的兩邊各有一個人字,右邊那個代表阿普蚩尤,左邊那個代表阿普老司,意思是要兩個人聯合起來才能作巫術。   

趕屍的條件   

據有關文獻記載,湘西趕屍有 『三趕,三不趕』之說。   

凡被砍頭的(須將其身首縫合在一起)、受絞刑的、站籠站死的這三種可以趕。理由是,他們都是被迫死的,死得不服氣,既思念家鄉又惦念親人,可用法術將其魂魄勾來,以符咒鎮於各自屍體之內,再用法術驅趕他們爬山越嶺,甚至上船過水地返回故里。   

凡病死的、投河吊頸自願而亡的、雷打火燒肢體不全的這三種不能趕。其中病死的其魂魄已被閻王勾去,法術不能把他們的魂魄從鬼門關那裏喚回來;而投河吊頸者的魂魄是被替代』的纏去了,而且他們有可能正在交接,若把新魂魄招來,舊亡魂無以替代豈不影響舊魂靈的投生?另外,因雷打而亡者,皆屬罪孽深重之人,而大火燒死的往往皮肉不全,這兩類屍同樣不能趕。   

趕屍的範圍   

趕屍原本只趕死在戰場上的屍,發展到後來,老司也幫那些被官府冤枉殺死的人趕屍回鄉。   

辰州符』趕屍的地域範圍往北只到朗州(常德)不能過洞庭湖,向東只到靖州,向西只到涪州和巫州,向西南可到雲南和貴州。傳說,這些地方是苗族祖先的鬼國轄地,再遠就出了界,即使老司也趕不動那些僵屍了。   

趕屍的方法   

清朝以前每年秋分之後,各州府縣衙門都奉刑部的批文處決死牢裏的死囚。本地的死囚處決後自有其家屬收屍埋葬,而欲將被處決的客籍死囚搬運回故里,通常一具屍首需要請四人抬運,花費較大,而請老司趕屍返鄉則相對費用少,並且可以保證中途不腐不臭,而被抬之屍一天以後就可能腐爛。   

一般臨刑的前一天,客籍死囚的親屬和同鄉甚至是那些好做善事的善人,都會湊一些銀子給他們請來的老司(慣例是各著青衣和紅衣的兩位),買好一應物品。行刑當天,二位老司及助手以及幫忙的人都要在法場外等候。午三刻,刀斧手手起刀落,死囚人頭落地。   

一等到監斬官離開法場,紅衣老司即行法事念咒語,助手幫忙將被斬的客籍死囚身首縫合在一起,在由青衣老司將辰砂(最好的硃砂)置於死者的腦門心、背膛心、胸膛心窩、左右手板心、腳掌心等七處,每處以一道神符壓住,再用五色布條綁緊。相傳,此七處是七竅出入之所,以辰砂神符封住是為了留住死者的七魄。   

之後,還要將一些硃砂塞入死者的耳、鼻、口中,再以神符堵緊。相傳,耳、鼻、口乃三魂出入之所,這樣做可將其留在死者體內。    

最後,還要在死者頸項上敷滿辰砂並貼上神符,用五色布條紮緊;再給死者戴上粽葉斗笠(封面而戴)。諸事辦妥,紅衣老司念畢咒語,大喝一聲 『起!』客籍死屍便會應聲站起……  

又傳,自從苗族的七宗七族自大江大湖遷來濮地的崇山峻嶺之後,他們失落了 『五裡大霧』的法術,卻創造了煉丹砂的技法。一般說來,老司趕屍除須用祖傳的『神符』外,也萬萬少不了丹砂。這丹砂以辰州出產的最好,因而也叫辰砂。而那趕屍之術,原叫辰州辰砂神符法術』,只因名稱太長不好念,就簡單地叫成了『辰州符』。   

趕屍的民俗意義

關於古代趕屍,民間書中卻有多處記載,而在地區性的傳說中則更普遍。

湘西古來盛產硃砂,硃砂又具有多種藥理功能。湘西現今的喪葬習俗中仍有沿用硃砂的習慣:死者入棺前,需以硃砂點其腦門心、背膛心、胸膛心窩、左右手板心、腳板心等七竅連同耳、鼻、口諸處,以圖封其七魄三魂。為死者挖好墳墓後,還要以硃砂撒在底部,意為鎮 『老屋場』。   

當今不少專家學者的研究成果表明,苗族是最早發明兵器、刑法、巫術的民族;其中趕屍作為一種民俗事項,是巫術的一部分。我們研究趕屍,對於從中瞭解苗族的歷史文化、民族文化、宗教文化和民俗文化,應該說具有多重學術價值。

 

資料來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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