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教喪禮  

道教認為人由魂與魄所組成,人死後魂魄分離,魂往上升,魄往下降,魂於四方遊走,危害人間,魄則每七日散去一魄。魂有三魂:胎光、爽靈、幽精;魄有七魄,尸狗、伏矢、雀陰、吞賊、蜚毒、除檅、臭肺,陶魂聚魄,使魂魄結合,方能延命成仙。而陶魂鑄魄需藉由法術念咒語,誦經拜懺,方能濟度,故道教之度濟科儀,原是一種法術,一種個人修行之法,後來漸漸演變成一種道教科儀,成為喪事主流。

道教喪禮可分為七個儀式。包括「開壇請聖」、「誦經禮懺」、「破地獄」、「遊十殿」、「過金銀橋」、「坐蓮花」、「交經送亡」。道教承襲古代中國人的「人死轉化神鬼」觀念,相信人死後會以另一狀態存在。道教科儀的內容、法器、儀式、功能亦能追溯至先秦巫術,但經過歷史發展,並加入儒家等中國傳統文化元素已與之前迥然不同。道教喪禮的目的可歸納為「陰安陽樂」,能在親人死後仍能盡孝可謂對在生的家人很大的安慰。故此,雖然道教科儀表面上是對死者而作,但儀式所代表的含意每每是令家人相信,他們所安排的禮儀已幫助死者找到歸宿,可得安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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