佛教之於喪禮,主要在『超渡亡靈』。按佛家所說投胎轉世前,有所謂『中陰身』現象,中陰身的時間每七日一蛻變,據佛教《大乘義章》記載,眾生一般皆有中陰身,唯有少數極善、極惡之人,死後即刻往生淨土,轉生善類,或直墜地獄、餓鬼道,無中陰身。
中陰身時間長短不一,有一、二日即可投生者,亦有一七、二七日即可轉世者,但最久為七七四十九天,即可決定受生。故喪家一般認為此期間為亡者誦經做佛事,可仗此功德,為亡者消除罪障,稱為『作佛七』。做佛事以誦經、拜懺、三時繫念為主,所誦之經文有:觀音經、佛說彌陀經、金剛經;懺有十王懺、金剛懺、梁皇懺、三昧水懺。
佛教葬禮以簡單、隆重為主,切忌殺生,喪葬用素食,亦不可葷食祭祀亡者。靈前以香花、素食、蔬果供養,又因佛教強調的是人的心與識,對肉體則較不重視,故佛教主張將死者遺體火化。另外奠儀除用於喪葬費用及生活必須費用外,其結餘款最好移作供養三寶,弘法利生或是慈善公益用途上,將功德迴向給亡者,以超度亡人,使其超生離苦,蓮品高昇。其法場布置以供養三寶(釋迦牟尼佛、阿彌陀佛、藥師佛)為主,或可在加觀世音菩薩、地藏王菩薩、大勢至菩薩,兩旁懸掛十八羅漢或是十殿閻羅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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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教認為人由魂與魄所組成,人死後魂魄分離,魂往上升,魄往下降,魂於四方遊走,危害人間,魄則每七日散去一魄。魂有三魂:胎光、爽靈、幽精;魄有七魄,尸狗、伏矢、雀陰、吞賊、蜚毒、除檅、臭肺,陶魂聚魄,使魂魄結合,方能延命成仙。而陶魂鑄魄需藉由法術念咒語,誦經拜懺,方能濟度,故道教之度濟科儀,原是一種法術,一種個人修行之法,後來漸漸演變成一種道教科儀,成為喪事主流。
道教喪禮可分為七個儀式。包括「開壇請聖」、「誦經禮懺」、「破地獄」、「遊十殿」、「過金銀橋」、「坐蓮花」、「交經送亡」。道教承襲古代中國人的「人死轉化神鬼」觀念,相信人死後會以另一狀態存在。道教科儀的內容、法器、儀式、功能亦能追溯至先秦巫術,但經過歷史發展,並加入儒家等中國傳統文化元素已與之前迥然不同。道教喪禮的目的可歸納為「陰安陽樂」,能在親人死後仍能盡孝可謂對在生的家人很大的安慰。故此,雖然道教科儀表面上是對死者而作,但儀式所代表的含意每每是令家人相信,他們所安排的禮儀已幫助死者找到歸宿,可得安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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儒家對於喪葬的概念,來自於『禮』,是為對『周禮』的復興。此為對戰國時期的反動。
圖片來自:電影《孔子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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養生送死是為人子女應盡孝道,也是我國固有倫理道德,禮記說:『生事之以禮,死葬之以禮,孝子之事親也,有三道焉:生則養,沒則喪,喪畢則祭。養則觀其順也,喪則觀其哀也,祭則觀其敬而時也。』可知喪葬是為報答父母養育之恩,主要目的在於盡孝與報恩,即所謂『慎終追遠』,同時也是教化世人盡孝的一種禮儀。
我國喪葬禮制,源於周禮,原屬儒教禮儀,後來融入佛道,形成很特殊的禮俗。而我們所居住的台灣,亦受此影響甚深,不過大抵來說,形式主要以道教為主。故本文將以儒、道、佛概述台灣的喪葬特色,而目前流行的喪禮追思儀式、安葬形式,則在其他主題內分述。
圖片來源:電影《父後七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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