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、安葬(火化、進塔)、祀后土、呼龍、撒五穀子、點主、旋墓
達到墓地後,靈柩置於墳旁,男左女右跪地哭別祭拜,魂帛放在供桌前,由道士唸完經後,土公開始『放栓』,讓細菌能抵達棺內,以助腐化。呼龍而後再放靈柩入壙、蓋路旌,在掩土,子孫必須把土撒在棺木上,並叫:『OOO起來喔!』撒完五穀子,並舉行點主的儀式,爾後以逆時針方向旋墓三圈後反主。若是火化,遺體置於火化棺,抵達後先奠拜,而後依排定時間順序推入火化爐火化,火化時間大約在兩小時左右,骨灰裝入骨灰罈,再按吉辰吉時進塔或直接土葬。
三十一、清氣靈
旋墓後離開墓地,走一段曲折小路再折回墓地以逆時針再走三圈以示巡山完成,此時即可返主、除服、脫孝,並把一些該燒的喪葬用品、垃圾、不潔的床具、衣物、被褥燒掉,叫做『清氣靈』。
三十二、返主、接靈、安靈(安位)、寄孝
路線去、回不同,表示陰陽兩路,長孫穿西裝,端坐在魂轎中捧斗,喜燈在前,喪燈在後,返回喪家曰『返主』,快到家時,沒有送到山頭的親人要出迎『神主』曰接靈,而後請道士『安靈』。以後每日必須晨昏定省,至滿七日或百日,甚至到對年,每天都要早晚捧飯,以誌孝思。麻圈、麻蝶為初終時用、出發換成白毛線、對年換成黃毛線、三年變成紅毛線,由粗而幼,為工作之方便,皆『寄孝』於靈座神主內,俟對年後再焚燬,叫做『脫孝』。
三十三、巡山、完墳、做七與除靈
家屬在安葬第二、三、七天再回墓地看有無被盜墓,須準備祭品。安葬之後,土水師傅還在趕工,等築墓完成再擇吉日『完山』(完墳),也叫作『謝土』。坐滿完七(散飯)後即可除靈,去喪家所有的不祥。
三十四、做百日、做對年(小祥)
往生當天起至一百日所做之祭祀為做百日,不過可以扣除孝男及長孫之數,提早做百日。逝世滿週年,已出嫁女兒要準備牲禮回來祭拜,才可脫去孝服。
三十五、合爐
合爐就是把新亡之牌位魂帛,爐灰一起火化,將其一部份置入公媽爐內,並書寫出生、登仙年月日時於祖先牌位曰『合爐』,漳州人在做三年和除靈時進行。
三十六、培墓及死掃墓
新墳完墳後的三年內,子孫要準備祭品去掃墓,這些祭品分別是三牲、五果、酒菜、佳餚。第一年在清明節之前,第二年在清明節當天,第三年則在清明節之後。之後在每年清明節都可以去掃墓。
三十七、做忌
逝世後第二次逝世紀念日為『新忌』,以後每年的忌日都要紀念、祭拜,叫『做忌』。
三十八、撿骨(撿金、洗骨)
台灣先民來自大陸,死後葬在台灣,不能歸根,於是衍生『撿骨』之俗,在葬後若干年(大約七、八年)開棺撿骨,把骨骸裝在骨灰罈(甕),再進塔或埋入墳中。
